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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通常如下: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是指,夫妻共同签名或者经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共同债务;夫妻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费用所负债务的。
夫妻共同债是指:夫妻共同签名或者经夫或妻一方事后追认对共同债务予以追认;夫或妻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支出所负债务的。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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