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成都新建商品房产权初始登记方式和程序,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房产初始登记具体的程序如下: 1、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领取并填写登记申请书; 2、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等其它需要的材料; 3、受理申请,对于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4、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房产初始登记具体的程序如下: 1、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领取并填写登记申请书; 2、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等其它需要的材料; 3、受理申请,对于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4、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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