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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随父落户什么条件?需要哪些材料?

2022-12-23 18: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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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2-23 回复

专业分析:

1、新生婴儿随父落户必须提供: ⑴父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母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⑵出生医生证明。 ⑶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农村需乡政府以上,城市需街道以上)。 ⑷结婚证明。 注:母亲户口在外地的方可,本市除外。 2、未成年人随父落户必须提供: ⑴出生医学证明。 ⑵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 ⑶母亲所在单位或街道、乡(镇)、派出所关于未入户原因的证明。 ⑷结婚证。 ⑸其它可以说明情况的有效证明。 3、未成年人投靠父亲必须提供: ⑴本人的户籍证明。 ⑵能证明父子关系的有关证明。 ⑶父母亲的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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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这个得分情况而定,因为不同的投靠方式,办理程序是不同的。比如从外省市投靠的,则需要到拟定落户的区县办理一个准迁证,然后回到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最后在回到成都,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条件:凡男性年满60周岁以上、女性年满55周岁以上,身边无子女(农村指同村同社、),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实际居住,均可申请投靠子女;离退休及主城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成华区、)内投靠入户不受年龄和身边有无子女的条件限制,但需实际居住。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本区内迁入的,居民持相关手续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当场办结,主城他区城镇居民到我区入户的,应先到迁入地派出所出具同意入户证明,再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主城区外城镇居民到我区入户的,应到锦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户口准迁证持准迁证二联及原籍户口簿回原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

于新纲律师

江西秉伦律师事务所

孩子办理随继父落户需满足以下条件:继父与生母结婚须满三年以上;申请人系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由生母监护抚养时间须满三年以上;继父身边无子女。包括从未生育和收养过子女,继父与生母再婚前,只生育过一名子女并判对方抚养三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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