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退保涉及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保险退保规避损失的办法 要注意的是,长期寿险保单,不要轻易退保,因为会非常不划算,但是如果因为现实情况无力负担等,可以参考以下方法退保规避或减少损失。 1、利用宽限交费期推迟交费。 2、利用自动垫交保险费条款。 3、通过“保单转换”功能调整保险计划。 4、缩短保险期限。 四、保险退保不能办理的情况 并非任何情况都能申请退保,为了维护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利益,在下列条件下,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不能办理退保手续: (1)已发生伤残医疗赔付的保单; (2)已到生存领取其的保单(投保人已完成缴费义务,避免投保人为了自己的利益,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
针对保险退保规避损失,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直接损失是指因侵害行为直接造成的损失,这些损失是可以直接进行统计的,而间接损失是指侵害行为造成可获得的利益损失。 间接损失与直接损失有着原则的区别。首先,间接损失不是现有财产的减少,不表现为受害人现实拥有的财产价值量的实际减少,而是受害人应该得到的财产利益因侵权行为的实施而没有得到;其次,间接损失具有依附性,而直接损失不具有依附性;最后,直接损失是直观的、现实的财产价值的损失,间接损失虽然也是客观的损失,但不是直观现实的,而是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才能得出实际的间接损失的量。 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区分标准,理论界和实务界存在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应根据损害与侵权行为之间的直接和间接因果关系来划分。第二种观点认为,应根据损害的标的来区分。侵权行为直接所损及之标的,其损害为直接损害,其他的损害则为间接损害。
损失补偿原则是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所约定的危险事故发生之后,对其所遭受的实际损失或损害,可以获得充分的补偿。 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赔偿金额应公平合理,合法合情,并经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 ②损失价值的估计,应以发生危险事故的当时当地市价估计为准则; ③当损失价值无法估计,或当事人之间出现意见分岐时,可以采用恢复原状或其他方式进行补偿; ④保险标的物多于一项时,应逐项分开计算,各项的赔偿金额之和不得超过保险金额; ⑤除定值保险外,应按危险事故发生时实际损失价值为准则,并以保险金额为限,以防道德危险的发生; ⑥严格核对保险单的时效、财产存放地点、保险项目、被保险人,并分析出险的真正原因,努力做到该赔则赔,不该赔则绝不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