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应当对流动性风险实施限额管理,根据其业务规模、性质、复杂程度、流动性风险偏好和外部市场发展变化情况,设定流动性风险限额。流动性风险限额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缺口限额、负债集中度限额、集团内部交易和融资限额。商业银行应当制定流动性风险限额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建立流动性风险限额设定、调整的授权制度、审批流程和超限额审批程序,至少每年对流动性风险限额进行一次评估,必要时进行调整。商业银行应当对流动性风险限额遵守情况进行监控,超限额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对未经批准的超限额情况应当按照限额管理的政策和程序进行处理。对超限额情况的处理应当保留书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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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进行风险管理的方法: 1、风险承担。 2、风险规避。 3、风险转移。 4、风险转换。 5、风险对冲。 6、风险补偿。 7、风险控制。
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流程,一般可以划分为设定经营目标、预测市场环境、分析现状、预测风险与收益、设定能够承担的风险范围并讨论相应的对策、经济资本分配及对策制定、头寸操作、流程监视、绩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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