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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情形有: 1、重婚。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的。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既包括身体暴力,也包括精神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包括:夫妻中有一方构成法律重婚或事实重婚,或者在有配偶时仍与他人同居,亦或是一方对家庭成员实施了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导致夫妻双方离婚的结果,同时另一方不存在前述情形亦即其无过错,则该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有权请求过错方支付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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