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给予经济补偿。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裁员的,按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公司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针对公司要裁员要我们的工资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公司搬迁,员工不愿到新地址工作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经济补偿,一般应按照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为标准,工龄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不向劳动者发放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用人单位会被行政部门责令支付,若是仍然不支付的,应当向劳动者赔偿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金额。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