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是指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实现的,要求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合同。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1.根据法律规定,担保有五种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2.需要注意的是:2.1当事人在为合法的债权提供担保时,只能提供以上这五种担保,而不能创设新的担保形式。2.2五种担保形式所产生的法律效果有以下区别:2.2.1保证产生的权利为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性;2.2.2定金产生的权利也是债权,同样不具有优先受偿性;2.2.3抵押、留置、质押取得的是担保物权,对担保物及其变现所得的价款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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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期限其实就是指保证人的保证期间,如在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按法定情形处理。一般保证情形下,担保期限即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在该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者责任。如该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则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合同中如未明确写明保证期间,仅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委托保证合同是(债务人)委托担保人为其向贷款银行提供担保而与担保人签署的合同,是债务人为表达委托担保人为其担保的意思表示而与担保人达成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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