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对方全责无保险车损赔偿范围是怎样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车损险赔偿金额范围如下: 1、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坠落; (2)火灾、爆炸、自燃(须另投自燃险); (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4)暴风、龙卷风; (5)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7)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2、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发生交通事故,全责对方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对方不赔付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您可以先向您所在的保险公司申请赔偿您的维修费用,之后再由保险公司向肇事方代位追偿。 代位追偿是指被保险物品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车主)履行损失赔偿责任后,有权在其已经赔付金额的限度内取得被保险人(车主)在该项损失中向第三责任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保险人(保险公司)取得该项权利后,即可取代被保险人(车主)的地位向第三责任方索赔。所以,当对方全责但是没有买保险时,就可以申请代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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