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发工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问题: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补发以往月份的工资,应把补发的工资分别计回其所属月份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如果因为计算方法用错多计缴了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自结算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
针对补发工资个人所得税怎么收,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发工资个人所得税扣除视以下情况而定:工资不满5000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包含8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工资范围在8000-17000元之间的,包含17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工资范围在17000-30000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及以上的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在我国会计准则主要遵循权责发生制,而税法对相关税费的征收规定更多的是按照首付实现制度。因此,我们一般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全额计提,等到发放工资时,企业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的会计分录。因此我们缴纳个人所得税主要遵循会计收付方式实现制就可以了,在工资发放时缴纳个税即可,次月申报。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