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特征: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 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5.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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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的类型主要分为付款合同、试用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拍卖合同等等。其中房屋买卖合同指的是,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试用买卖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由买受人对一标的物先行试用或检验,并以买受人在约定期限内对标的物的认可为生效条件的买卖合同。
我国法定的主刑主要分为以下五类,分别是: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1、管制。管制是最轻的主刑,是我国独创的一种刑罚。对于罪行较轻,应当判刑但又不必关押的犯罪分子,适用管制,可以减轻国家负担。 2、拘役。是剥夺犯罪分子的短期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它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主刑,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需要短期关押的犯罪分子。 3、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它是我国刑罚中适用最广泛的一种刑罚方法,适用面宽,机动性大。 4、无期徒刑。它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严厉刑罚方法,对于那些不必判处死刑,但判处有期徒刑又较轻的罪犯,适用于判处无期徒刑。 5、死刑。它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一种刑罚方法,是最为严厉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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