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在非执行职务的情况下,造成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在本人暂时无力赔偿时,为了及时保护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先由司机所在单位或者该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然后向司机追偿垫付的全部费用。如果司机与其驾驶的机动车不属于同一单位时,应当由使用机动车的受益单位首先垫付。 若司机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司机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是赔偿主体,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样规定,符合《民法通则》规定的精神。《民法通则》第12l条规定,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逼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2条中对本条作了进一步解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给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机关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的责任也应由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承担。所谓执行职务中,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工作或者生产过程中履行驾驶职责的行为,其行为是受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的委派或者认可的。机动车所有人是指机动车行驶证上的单位和个人。 承担赔偿责任的司机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根据驾驶员违章情节的轻重及本单位或者合同的规定,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针对我是出租车司机,上周有人倒车撞了我,但目前司机不肯赔偿营运损失,我可以要求他赔偿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被告包括:司机、车主、保险公司。如果有证据证明司机是为老板开车,司机属于职务行为,不应该承担责任,全部由车主承担。一般车辆都有交强险,有的还有商业险,应该由保险公司赔偿。赔偿顺序是:第一,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赔偿;第二,不足部分,由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的限额内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第三,仍有不足的,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侵权人应当赔偿受害人因身体遭受伤害而发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受害人因遭受人身损害,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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