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产假几个月?法定产假为98天,难产的增加15天,具体看下面: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国家规定产假天数具体如下: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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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实践中,最短的陪产假有7天,最长的则有1个月之久,多数地区的陪产假为15天。男方在陪产假期间,视为出勤,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报酬。法律上并没有对陪产假进行明确规定。
职工实行晚婚的,在法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二十天行晚育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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