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拆迁补偿协议不成立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法院不立案投诉部门渠道有: 1、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举报、投诉。对于基层法院不予立案的情况提供情况说明,交由上级人民法院处理。 2、可以给该法院的院长或其他领导写信。一般法院都会有对外开放的院长信箱,您可以把您在立案窗口遇到的情况写下来给他们领导看。 3、向当地司法局负责接待法院系统投诉的部门反应该情况,要求作出合理解释,并要求法院立案。
与房屋征收部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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