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打官司,要先经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审核认定。 工伤认定办法》第八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用人单位、医疗机构、有关部门及工会组织应当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第九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进行工伤认定时,对申请人提供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出具证据部门重新提供。 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五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第十六条工伤认定决定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用人单位全称; (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三)受伤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问或职业病名称、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四)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或认定为不属于工伤、不视同工伤的依据; (五)认定结论; (六)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部门和期限; (七)作出认定决定的时间。
针对工伤案件怎样打官司,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工伤纠纷属于民事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民事诉讼的主要程序,包括当事人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开庭审理、判决,当事人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判决以及再审程序和执行程序。 如果是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就工伤待遇问题发生纠纷,应按照一般劳动争议解决,一般先进行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大多数工伤赔偿纠纷都是因为用人单位不肯赔偿劳动者的损失,或者无法就工伤赔偿数额达成一致引起的。这时候劳动者就需要运用法律维权了,是可以积极仲裁来解决纠纷的,工伤赔偿纠纷案由是劳动争议,需要先劳动仲裁。无论用人单位是否为其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只要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首先应按照国务院的相关规定请求工伤保险赔偿,不能直接对用人单位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工伤职工有权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应当首先向劳动申请仲裁。申请仲裁不能解决的,受害人可以提出的诉讼请求。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