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工地上受伤如何赔偿的项目比较多,主要包括: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伤残津贴。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4、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5、停工留薪期护理。 6、评残后的护理费 7、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8、医疗费 9、工伤康复费 10、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1、工伤复发待遇 12、劳动能力鉴定费以及医疗检查费 劳动能力鉴定费以及鉴定过程中符合工伤保险有关规定的医疗检查费,工伤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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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劳动者在工地上受伤的情形,其具体赔偿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的,其具体赔偿项目是根据其不同的伤残等级来进行确定的,其具体项目有:医疗费、残疾器具费、停工留薪期的费用、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具体赔偿标准以实际为准。
1、事故发生后,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3、根据劳动能力等级鉴定获得赔偿; 4、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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