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工伤赔偿应该怎么找老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如果与用人单位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合同关系,即使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经济损失。《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