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规定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的事项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劳动仲裁申请书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要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单位地址、家庭地址、电话等。 2、写明申请事项。也就是你想主张的事项。 3、写明事实和理由,应叙述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时间、地点、原因、事件、方式、手段和后果等,特别是要把引发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关键性事实客观地交代清楚。 4、然后写结束语和呈文对象。 5、最后落款,即申请人姓名和日期,并且手写签名按上手印。 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内容: 1、明确申请人、被申请人主体身份; 2、确定案件管辖地点及管辖级别; 3、必须在仲裁时效之内主张; 4、必须有相关证据材料; 5、仲裁请求必须合法、具体、全面。
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申请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申请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请求事项:(写明申请仲裁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写明申请仲裁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特别要注意写明申请仲裁所依据的仲裁协议) 此致 XXXX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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