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依法适用逮捕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2项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有逮捕必要”:(1)可能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危害社会的;(2)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3)可能自杀或者逃跑的;(4)可能实施打击报复行为的;(5)可能有碍其他案件侦查的;(6)其他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同条还规定,对有组织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暴力犯罪和多发性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以及可能有碍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一般应予逮捕。逮捕的上述三个条件相互联系、缺一不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有同时具备这三个条件,才能对其逮捕。只有严格掌握逮捕的适用条件,才能够防止错捕和滥捕现象的发生。依据法律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方法。所谓严重疾病一般指不治之症、濒临死亡、严重传染病等。所谓婴儿指未满1周岁的儿童。这一规定体现了人道主义精神。
针对第一百六十二条有逮捕必要和无妨害公务罪,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信用卡是:贷记卡,是简单的信贷服务,是一种非现金交易付款的方式。信用卡由银行或信用卡公司依照用户的信用度与财力发给持卡人,持卡人持信用卡消费时无须支付现金,待账单日时再进行还款。
1、优质服务 (service):无缺货,无损伤和丢失现象,且费用便宜。 2、迅速及时 (speed):按用户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迅速送达。 3、节约空间 (spacesaving):发展立体设施和有关的物流机械,以充分利用空间和面积,缓解城市土地紧缺的问题。 4、规模适当 (scaleoptimization):物流网点的优化布局,合理的物流设施规模、自动化和机械化程度。 5、合理库存 (stockcontrol):合理的库存策略,合理控制库存量。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