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遗产继承过户所系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包括医院开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或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怕; 2、继承人情况证明(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由被继承人的户籍派出所或人事档案单位开具;如上述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则提供被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情况证明; 3、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证。如果房屋拆迁安置没有办理产权证的,需提供原房产证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购房收据、拆迁户回迁资金结算单等; 4、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二)房屋遗产继承过户办理准备齐以上资料,到房屋所在地房管局提交资料,缴纳房屋遗产税,即可办理。最好在办理房屋遗产继承之前咨询当地的房管部门。
针对房屋遗产过户需要哪些材料,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房屋过户时一般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过户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产权证; 4、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