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北京市公房承租人死亡后,对共居人如何再确定新的承租人?

2019-04-22 07:31:34
推荐答案

房树志律师

2019-04-22 回复

专业分析:

应变更承租人为实际使用人,后母可以诉讼至法院要求他人迁出该房屋

展开更多

针对北京市公房承租人死亡后,对共居人如何再确定新的承租人?,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新的承租人: 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 二、不能按第一条协商戋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在共同居住的中确定变更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子女(按他处住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等);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公房承租人死亡,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要求变更租赁户名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局面确定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 (3)原承租人的父母。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