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饱受诟病的社会抚养费并未被取消,不过规模的减小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多数时候,人们都把社会抚养费等同于“超生罚款”。这笔钱原本的意义是,社会为可养育“超生”的孩子付出了很多的资源。以往的专题从多方面剖析过,实际上在现代社会抚养一个孩子主要靠家庭,并且纳税人本身已经交过税了,有资格用社会资源。而在一个迈向老龄化的社会,反而还应该奖励或者鼓励生育。总之,许多因素和讨论都支持取消社会抚养费。按照送审的新规,社会抚养费依然没有取消。但是正如起草说明所言,明确界定征收对象,缩小征收范围。在以往,许多人都呼吁要加重对富裕人口的“处罚”。例如,去年,福建漳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出台《漳州市依法加大名人富人超生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实施方案》。这个方案不仅提到要重罚名人富人,更鼓励网友对他们举报,奖励万元。新规其实是让二胎的社会抚养费回到了原来设计的角度:是对社会资源的“补偿”,而不是一种“罚款”。也算一种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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