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我从1999年上班至今,单位从2008年起才开始给我算带薪年休假,是否计算,应该怎样计算

2018-09-01 00:18:56
推荐答案

重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8-09-01 回复

专业分析:

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展开更多

针对我从1999年上班至今,单位从2008年起才开始给我算带薪年休假,是否计算,应该怎样计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在一般情况下职工享受年休假期间可以获得与日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

王黎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劳动者的带薪年假与其在本单位工作累计的时间相关。首先,劳动者必须在该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才能享受带薪年假,意思是劳动者要在工作的第二年才能开始休年假;劳动者累计在用人单位工作不满10年的,有5天的年假。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