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指的是银行可以用现有的信贷资产(也就是已经放出去的贷款),到央行去质押,获得新的资金,而本质上就是信贷加杠杆。不少人觉得这个解释还是比较官方,简单来说就是当商业银行贷款后,把这条借条给央行,而央行受理这些借条时,商业银行就会有很多很多的现金。当然央行可以设立一个标准,来缓解给予商业银行这无穷无尽的资金。(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试点有利于增强信贷资产流动性)如果觉得关于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的解释还是比较深奥,举个例子用数字进行生动形象的描述。就好比我先贷200万,经过抵押后我可以再贷200万,而之前的200万可以抵押给央行,央行再借200万给你,当然,整个过程下来,你所拿到手上的肯定没有200万了,这是需要打个折扣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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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借款是指把本人的动产与财产权利交给贷款机构,等还完贷款后才可以拿回来。质押的物品一般是有价证券,如企业的单位定期存款存单、个人的银行存单等票据。质押后,你质押的物品归属权已经转移到贷款机构里了,还清贷款后才能归属自己。
邮储银行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是指邮政储蓄机构向借款人发放的以未到期的整存整取定期人民币储蓄存单为质押担保且到期一次性收回本息的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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