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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及资料

2022-04-08 20: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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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4-08 回复

专业分析:

随着二胎政策的出台,不少女职工加入了孕妇的行列。如何办理生育保险成了这些准妈妈们较为关注的话题。日前,关于生育保险的一些问题向县人力社保局提问,借此了解办理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及资料是怎么样的现就以下三个问题进行了询问:.1生育险申报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住院期间的材料和单位需要提供的材料)2.生育保险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待遇两部分,若在医院里已经直接刷医保卡的,是不是就代表生育医疗待遇部分不能再进行报销了;3.生育保险报销,所报销而来的款项包括哪些?工作人员表示,职工生育医疗费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省内医院可直接刷卡报销,省外或未直接刷卡结算的凭正式发票原件、费用汇总清单(须盖章)、出院记录、社保卡复印件、省外的加转外就医备案单到社保局办理零星报销手续。需要注意的是,报销时间截至次年的6月30日,而对于已在医院直接刷卡的药费则不能再次报销。对于申报要求及相关材料,工作人员也进行了介绍。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职工有参加生育保险,并到生育时已连续缴费满10个月,且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期间生育职工本人仍然处于连续参保缴费状态,可以申领生育津贴。申领者须提供以下材料:医疗机构开具的正式发票原件或复印件、出院记录、身份证、《生育登记服务卡》(再生育申请审批决定通知书)、门诊引产或流产者需另外提供结婚证、就诊病历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并填写《丽水市女职工生育津贴申领表》,由单位盖章后送至社保局。同时,工作人员提醒道,生育津贴是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在产假期间享受的工资性补偿,用人单位申领生育津贴前已按工资发放规定向生育职工发放工资,且发放标准不低于生育津贴标准的,向经办机构申领的生育津贴则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入账,不再发给职工个人;发放标准低于生育津贴标准的,低于部分应当从申领的生育津贴中给予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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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生育险保险的规定全国各地各有不同,以武汉市为例,根据武汉市政府发布的武汉市生育保险办理指南的有关规定,办理生育险报销需要以下材料:武汉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报表、在非武汉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施生育分娩、流(引)产、计生手术的书面申请(职工所在单位盖公章)、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及住院费用清单原件,出院小结、病案首页、门(急)诊病历、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手术记录和麻醉记录(手术患者附报)、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以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一)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二)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三)配偶生育的男职工需要提交的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男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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