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中的工伤保险的认定,根据第三章的规定,整理归纳如下: 一、认定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俭行政部门。 二、申请人:受伤害职工的单位、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 三、申请期限: 1、用人单位应自事故发生之曰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曰起30日内申请认定; 2、用人单位愈期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曰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四、申请工伤认定应交的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的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响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书); (四)、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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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的性质是具有强制性、社会性的险种。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1、保障性 保障性是实施社会保险的根本目的,就是保障劳动者在其失去劳动能力之后的基本生活,从而维护社会稳定。 2、法定性 法定性就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保险待遇的享受者及其所在单位,双方都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基金,不能自愿。法定性,是实现社会保险的组织保证,目的在于保障劳动者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失业时获得生活保障,安定社会秩序。 3、互济性 互济性是指社会保险按照社会共担风险原则进行组织的。社会保险费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负担,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机构要用互助互济的办法统一调剂基金,支付保险金和提供服务,实行收入再分配,使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生活得到保障。 4、福利性 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它以最少的花费,解决最大的社会保障问题,属于社会福利性质。 5、普遍性 社会保险实施范围广,一般在所有职工及其供老的直系亲属中实行。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必须缴费而且占大头,个人只是缴小额部分,部分项目不缴费,同时还建立了个人帐户,个人缴费额是全部记入个人帐户的,单位缴费还要划出一部分入个人帐户。而社会保险待遇每年还随社会平均工资进行调整,如社会平均工资负增长,社会保险待遇则不变,即只升高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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