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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权利申请,批了之后还能再办理吗?

2022-04-03 0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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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4-03 回复

专业分析:

下列宅基地的使用权,由村民委员会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收回: (一)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需要调整的宅基地; (二)为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占用的宅基地; (三)农村村民一户一宅之外的宅基地; (四)农村“五保户”腾出的宅基地; (五)自依法批准之日起连续二年未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的宅基地; (六)县(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当收回的其他宅基地。 由于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原因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委员会应当根据地上附着物的评估价格对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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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农村村民出卖房子之后是不能进行再次申请宅基地的。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农村宅基地申请书主要是要写清楚以下几部分内容。 一、首先申请书要写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的基本信息。 二、写明申请事项,要写清楚申请农村宅基地的具体诉求。 三、要写清楚申请农村宅基地的事实和理由,这个理由一定要充分,并且尽量准备好相关材料,便于审批部门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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