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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房屋过户需要哪些手续和资料

2023-03-21 20: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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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3-21 回复

专业分析:

房屋赠与人与受赠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办理公证; 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材料; 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房屋过户需要过户双方的夫妻双方同时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并提交资料,如果房屋的贷款未还清,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的所有权,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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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最好签收。第一,当法院送达传票的时候,如果没有特殊原因,最好要签收,不管是否签收传票,之后的诉讼程序依然会照常进行。第二,签收传票之后,一定要第一时间亲自到发出传票的法院去了解案情,当事人有权查看对方当事人的起诉状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这个很重要,因为要应诉甚至反诉一定要针对对方的证据来反驳。第三,从法院处获得参与诉讼的相关材料: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等。第四,了解了基本情况之后,最好咨询一下律师,请律师分析一下对方的证据是否能够证明其主张,或者说对方胜诉的可能性大不大。第五,综合据律师的分析和案子的具体情况,考虑是否要反诉,是否要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另案处理并不代表案件的结束,而是将此事由另外另案进行处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另案处理指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于涉嫌共同犯罪案件或者与有牵连关系的部分犯罪嫌疑人,由于法律有特殊原因,不能或者不宜与其他同案犯罪嫌疑人同案处理,而从案件中分离出来单独或者与其他案件并案处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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