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负有抚养老人义务的子女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后,在判决或裁定生效之后,仍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作了规定,即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的主体是指有义务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当事人及对生效判决、裁定有协助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拒不执行已经生效的判决和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行为方式表现为作为和不作为两种。“作为”形式,是指行为人采取暴力、威胁、无理取闹及其他积极作为的方法;“不作为”形式,是指行为采取消极不作为的抵触方式阻挠、对抗、破坏执行人员依法执行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活动。构成本罪,必须是达到情节严重。在执行程序中,将要被法院执行的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的财产包括已经和尚未被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针对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法院判决怎么处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子女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父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成年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给付自己赡养费。对于年老、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子女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可以对子女以遗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是违法行为。子女不赡养父母,不只会受到道德谴责,还要承担一定的民事和刑事法律责任。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作为子女负有扶养义务,有能力扶养却不扶养,致使父母因遗弃被迫自杀的:因生活无着而流落失所的等等,甚至构成犯罪,要根据《刑法》规定,以遗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