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你,在你母亲与拆迁办签订临时补偿协议的时候,房屋在谁的名下? 如果当时房子在你母亲的名下,你母亲是有权签订该协议的,之后过到你名下,你接受了这套房屋权利,就要同时接受房屋的义务。这种情况下你是需要履行这份临时协议的,它是有效的。 你现在倒是可以研究一下你的临时补偿协议,看看有没有什么可以做文章的地方。
针对拆迁协议上的房子写母亲的名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拆迁房在登记时写儿子名字,就形成了赠与合同,此时记在儿子名下的拆迁房就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了,属于父母对儿子的赠与。就不再是夫妻共同财产了。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这种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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