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主管部门、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海事管理机构等不依法履行职责,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法批准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或者违法批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违法批准在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的;(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给予港口经营许可或者港口理货业务经营许可的;(三)发现取得经营许可的港口经营人、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不再具备法定许可条件而不及时吊销许可证的;(四)不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违反港口规划建设港口、码头或者其他港口设施的行为,未经依法许可从事港口经营、港口理货业务的行为,不遵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危及港口作业安全的行为,以及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不依法予以查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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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超载后对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船长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但根据据相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并给予扣留船员适任证书6个月至24个月直至吊销船员适任证书的处罚,任何船舶不得超载运输货物或者旅客。船舶超载运输影响了水上交通秩序和航行安全。
船舶超载后对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船长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但根据据相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并给予扣留船员适任证书6个月至24个月直至吊销船员适任证书的处罚,任何船舶不得超载运输货物或者旅客。船舶超载运输影响了水上交通秩序和航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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