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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户口迁到男方,没有结婚证,有孩子的户口可以在女方办理登记吗

2022-03-06 11: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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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06 回复

专业分析:

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子女出生后也可以办理户口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应在一个月内,由户主或监护人向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不需当事人提供未落户证明,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出生医学证明;(二)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方死亡等特殊情形的只提供一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三)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四)非婚生子女需提供居委会、村委会证明以及社区民警的调查报告。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当事人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存有可疑情况的,公安派出所应当予以扣留,并联系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作进一步核查、鉴别。可根据以上规定办理婴儿户口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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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男方户口可以迁到女方户口。根据公安部的户籍管理政策,夫妻之间可以互相投靠的,即可以将男方的户口迁入女方户口所在地。先去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一个准迁证,再回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一个迁移证,再回女方户口地派出所办理入户。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男方户口可以移到女方户口家.夫妻投靠所需材料: 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 2、任意一方结婚证原件; 3、申请人为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单位入户介绍信.承诺时限:材料通过审核并寄、送到派出所后,省内迁入的当场办结,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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