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已明确:“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拒绝变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由于司法解释已经对这个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对此问题应有明确的预期,也建议债权人不必再试图“双保险”,在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同时,不应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必要时可签订抵押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签订抵押担保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才是最可靠的担保:不仅可以避免债务人“逃债”,在所有债权人中还享有优先受偿权。
针对卖方不履行借贷合同欠条会找谁承担责任,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方不履行合同内容的,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督促对方履行合同内容; 2、对方不履行合同内容的,属于违约行为,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3、对方不履行合同内容,且明确不会继续履行的,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4、对方不履行合同就违法了,按违法处理,还要支付违约金,可以起诉。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