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这个误工费以医院开具的出院证明为准,和交通事故的鉴定日期无关!
针对交通事故误工费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计算,交通事故误工费的期限起算起算点如何计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如果有固定收入,则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赔偿;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则按照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无法证明自己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则按照法院所在地和所在行业或相近行业上年度的平均工资计算。
道路交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