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关于离职有关的规定如下: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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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劳动法律关于企业不签劳动合同的规定: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如果具有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领取基本养老金、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等情形的,劳动合同终止。如果是因单位的原因导致终止的,单位一般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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