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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土地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22-08-17 09: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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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8-17 回复

专业分析: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村居民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夫妻双方所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相应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制的范畴。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原则是:夫妻一方在婚前已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或一方与其家庭成员共同承包而享有的经营权,应确认为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因为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承包方是以家庭为单位,按家庭成员人数确定土地面积,没有成为家庭成员的夫或妻一方,对另一方在婚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享有财产权,不能确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当根据土地承包的情况,可以分开由双方分别承包,也可以将土地由一方承包,另一方给予适当补偿。司法实践中,情况较为复杂,应区别情况分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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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在我国土地是国有或者集体所有,不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权以及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根据法律规定,土地是国有或者集体所有,不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权以及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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