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3.因为各地区在具体操作上有所不同,所以建议你在申请前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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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只能是一种事实的结论,并不等同于结案,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作为划分双方赔偿责任的依据,在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后期还涉及赔偿的调解,而且在交警的调解下和解不了的,还有可能需要到法院去起诉,当然,事故当事人在事故中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还面临交警部门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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