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怎么执行: 社会抚养费应当由当事人在接到征收决定书后30日内一次缴清。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载明分期缴纳的理由、时间和金额,凭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的证明,报征收单位审批。征收单位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特别困难的,由征收决定单位将其困难情况在其所在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公示,10日内无人提出异议的,由征收单位批准适当延长分期缴纳的期限。 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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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征收社会抚养费已被废除。2021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正式公布。决定明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
孩子的年龄,依据《民法典》及其相关规定,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跟随女方生活、双方的生活习性以及经济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或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一方、孩子的成长环境,改变孩子的成长环境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孩子的意见,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对孩子的抚养权有争议的,孩子已满八岁的,应听取孩子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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