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前参保的,可以一次性补足,其它的不可以。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三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足15年的,在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一次性补足15年,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在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一次性补缴5年,补足5年之后达到15年的,可以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补缴5年不足15年的,需要逐年缴费至满15年,方可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第三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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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首先要达到法定年龄,如果个人从来么有交纳过养老保险,到了退休年龄,国内大部分地区都是不允许参保,也就是说不能一次性买15年的社保。国家最新政策规定:从2018年起,45岁以上的人群将不再允许补缴养老保险金,即使是一次性缴纳完的方式也不允许这部分人再次进行养老金的缴纳。但是,之前有养老金缴纳记录的人群还是可以补缴的,因此45岁的人一定要有养老保险的缴费记录。
社保不可以一次性缴纳15年。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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