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民政局签订离婚协议是否有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夫妻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协议成立,成立并不代表离婚协议生效。离婚协议只有在夫妻办理完成离婚登记后才生效。在双方未能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情况下,该协议没有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现在协议离婚有如下程序: 一、申请离婚。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场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初审。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初审,认为满足离婚条件的,出具《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三、离婚冷静期。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男女双方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均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带着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五、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员按工作规范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政局有档案的,可以前去复印并盖章。离婚协议书民政局至少保留20年,20年以后转移到档案馆保管。当事人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要准备三分离婚协议书,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离婚证丢了,可以带着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办理离婚证的民政局补办一个。同时要求民政局将离婚档案中的离婚协议书给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