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离婚视频证明不当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著作权的作者在维权诉讼中,首先要证明自己享有权利。关于权属证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可以作为证据。在作品或制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权利人,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因此,著作权人、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应该注重留下自己权利的证据,在作品上正确规范地署上自己的名字。对于一些比较难以证明的作品,应当及时做版权登记,这样一旦发生纠纷,就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权利,才好维权。
视频能当证据。视听资料、电子数据都属于证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视听资料是指能够作为证据的录音、录像、电脑储存的数据等,是一种被固定、被保全的证据。比较可靠,更接近于真实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