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立案标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八条之一的规定,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持有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五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2、持有伪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3、持有伪造的其他发票二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八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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