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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让我去一个工地上班,在上班过程中我被一名村民打伤,目前脚已经粉碎骨折了,这个算工伤吗

2019-12-09 13: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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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海律师

2019-12-09 回复

专业分析: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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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脚趾粉碎性骨折通常是按九级或十级的赔偿标准赔偿的,具体的赔偿等级标准会依受伤工人的恢复情况来定。所在单位会报销医疗费,而住院伙食补助则会让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工伤劳动者需要胡工进行护理,而用人单位没安排人员护理的,要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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