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

2022-11-05 12:34:39
推荐答案

甘肃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05 回复

专业分析: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六条夫妻双方属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为残疾人,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无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要求生育的; (三)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的; (四)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第十七条夫妻双方属农村居民,除适用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夫妻一方两代以上是独生子女的; (二)夫妻一方是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三)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 (四)夫妻只有独生女的; (五)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前款规定不适用于国家工作人员。 对照前述规定,如你不满足上述规定,不能生育第二胎。

展开更多

针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