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妨碍公务的行政违法行为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妨碍公务罪的行为表现如下:以暴力或威胁的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阻碍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执行代表职务;以暴力和威胁的方式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任务。
1、暴力手段,即对选民、代表及其工作人员采取殴打、捆绑等人身伤害的手段或者捣乱选举场所,砸毁选举设施进行破坏; 2、威胁手段,即以暴力伤害、毁坏财产、揭露隐私、破坏名誉等相要挟,对选民、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实施精神强制进行破坏; 3、欺骗手段,即虚构事实,散布、扩散各种谣言或隐瞒事实真相,以混淆视听进行干扰破坏; 4、贿赂手段,即利用金钱、财物或者其他物质利益甚或女色勾引、收买选民、代表或有关工作人员以进行破坏; 5、伪造选举文件,即伪造选民证、选票、候选人的情况资料、选举文件进行破坏; 6、虚报选举票数,即对选民、代表的投票总数、赞成票数、反对票数、弃权票数等进行以少报多或以多报少的虚假报告进行破坏; 7、其他手段,如撕毁选民名单、候选人情况;在选民名单、候选人名单、选票上涂写侮辱性词句;对与自己不同意见的选民、代表进行打击报复;等等。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