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估价有纠纷怎么解决,房屋估价有纠纷怎么解决,主要内容:委托人、被拆迁人和承租人(以下简称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争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或分户评估报告之日起5日内,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估。原估价机构应当在收到复估申请的3日内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复估结论。原估价机构调整评估结果的,原估价机构还应向原委托人出具调整后的评估报告并注明调整原因。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或分户评估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上海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组织的房屋拆迁估价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原估价机构应当及时向专家委员会提供评估报告、评估技术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专家委员会受理鉴定申请后,应当对评估报告的合法性、规范性、合理性进行鉴定,并在收到申请后的10日内出具鉴定意见。经专家委员会鉴定,评估报告合法、规范、合理的,专家委员会应当出具维持原评估结果的鉴定意见。经专家委员会鉴定,评估报告不合法或不规范或不合理的,拆迁人应在收到专家委员会意见的3日内要求原估价机构重新评估或者委托具有房屋拆迁估价资格的另一家估价机构重新评估。受托机构应在7日内出具重新评估报告。当事人对重新评估的结果无争议的,重新评估结果作为拆迁补偿的依据;当事人对重新评估结果仍有争议的,拆迁人应重新向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专家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出具鉴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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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纠纷的解决方式有: 1、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沟通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2、通过向社会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以达成调解协议方式解决纠纷; 3、事先有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通过仲裁裁决方式解决纠纷; 4、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房屋纠纷怎最好自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房屋纠纷的时候应该遵守平等自愿的原则,哪一方都不可以以行政命令的手段,逼迫对方进行协商,也不可以以断绝供应和结束合作等手段进行威胁,逼迫对方达成只有对方尽到义务,没有自己的责任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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