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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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报销应提供的材料有,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医院开具的已经盖了章的诊断书、医院的盖了章的住院的收据、门诊收据原件、医院提供的盖了章的住院费用清单原件、盖了章的住院病志、医院开具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生育险报销需要如下材料: 1、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表、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2、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申领表、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收款收据。 3、配偶生育的男职工需要提交的材料: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男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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