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有很多种,以海上保险为例:一、海上保险合同的含义海上保险合同(MarineIns ranceContract),又称“海上保险契约”,指的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达成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遭受海上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和产生的责任负责赔偿,而由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的书面协议。二、海上保险合同的分类海上保险合同可以按不同标准分为若干种类: 1.按承保方式的不同,海上保险合同可以分为以下四类: (1)逐笔保险合同,即仅就某一项具体的利益进行保险而订立的合同。 (2)总括保险合同,即把同种类的不同利益以同一条件一起投保的合同。 (3)浮动保险合同,这种保险合同多见于长期办理货物进出口业务的单位,为减少与保险人商洽的麻烦,与保险公司订立一个总的保险合同,承保一定时期内所有运进或运出的货物。 (4)预约保险合同,此种保险合同一般没有总的保险金额限制,故又称开口保险合同。 2.按保险标的的不同,海上保险合同可以分为船舶保险合同、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费保险合同等。 3.按承保的期间分,海上保险合同可以分为定期保险合同和航次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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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含义和特点: 1、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2、赠与合同的特点是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特许经营合同特征: 一、具备特许人资格是特许人得以与被特许人(也称加盟方)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的前提。 二、特许经营的核心是特许权的授予。 三、特许经营要求被特许人与特许人对外具有共同的外部特征。 四、被特许人必须向特许人支付相应的特许经营费用(也称加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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