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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2023-05-16 16: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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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6 回复

专业分析:

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五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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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一)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二)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三)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等等。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构成要件有: 一、行为主体为经营者。 二、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四、行为主体存在主观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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