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十条【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是否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应以该人是否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是不是直接责任人为标准来判断。如果不是则不应承担刑责。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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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后果特别严重的,即造成多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等,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认定标准是如果工程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的质量标准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就会构成重大工程安全事故罪。如果这些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了工程质量,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且没有构成犯罪的,可以直接对责任人员给进行政处分,也能根据相关建设的合同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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